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和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标准
(2015年)
为了使我校的研究生课堂教学测评工作更加科学、规范,更加便于操作,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课堂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,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提高,现制定《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和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标准》如下。
1.课堂教学测评成绩采用“优”、 “良”、“中等”、“及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五个等级。
2.课程教学质量测评指标体系包含五个方面,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指标体系包含四个方面,其中特色为附加分,主要为了鼓励任课教师积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创新。每个项目均列出评价内容及观测点。具体见附表1和附表2。
3.评价办法:每个评价项目需评出具体分值。再根据累计总成绩确定课堂教学质量等级。88以上为“优”,78-87 为“良”,70-77对应“中等”,60-69“及格”,低于60为“不合格”。
附表1:福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测评表(学生用)
附件: